药物流产有风险吗?
流产药物的引进和使用源于上世纪90年代。与人工流产相比,药物流产避免了手术器械对生殖器官的损伤,而且痛苦小,易于让人接受。加上不少未婚女性意外怀孕不敢声张,便悄悄用药。而有些所谓“过来人”,更是不当回事地自行用药。
药物流产只有在具备刮宫手术、输液、输血条件的医院方可使用,用药后必须严密随诊。
药流过程中,应按 详细交待的服药方法操作,服完 后一次药物后应在医院观察6小时,除注意血压、脉搏、药物副作用外,所排出的大小便均需保留在干净便盆内,由专人检查有无孕囊排出。如排出孕囊前后有活动性出血,可予宫缩剂或立即刮宫止血。
药物流产需要慎重对待,搞不好就很容易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有些病人反复做药物流产,缺乏必要的检查和善后措施,导致多次流产后盆腔内的慢性炎症和粘连,甚至引起大出血,危及生命的严重后果。如果药流后超过20天仍然流血,考虑宫腔残留引起的,但也不排除子宫复旧不良、宫腔感染的可能。药物流产必须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,患者本人应该对整个药流过程有详尽的了解,以确保安全流产。
药流并不是像来一次月经那样简单,而是相当于一次“小产”,因此在药物流产后应注意休息,而且1个月内禁止游泳、盆浴及房事,以免发生上行性感染导致子宫内膜炎或盆腔炎。药流后,还应留意月经恢复情况,月经一般在药物流产后1个月恢复,如果超过45天仍未恢复,经量极少或过多,应到医院检查是否流产不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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